訓練職類:理燙髮、美容
訓練概要: 緣由:有鑑於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產業結構及社會的變遷,著重在輔導支持失業勞工,中高齡等弱勢族群,因應就業職場所需,以髮藝造型相關課程為主培訓與營業需求,符合實用性,未來發展性,之多重專業知能,並輔導考取專業證照落實(選、訓、照、用、合一)政策學員均可在短短的時間內,有效率的習得實用且多元之就業技能,並積極開拓就業職缺媒合就業,使學員迅速投入就業職場,降低失業率,增加就業與創業能力與機會,成為人人皆可學習的一種手工技能。針對現今失業人口的增加,尤其特殊身分失業人口,藉由此課程,創造更多失業者的工作經驗加上此課程專業技能提高就業與創業的機會。
訓練目標:1.學科: 一、熟悉整體造型設計專業相關知識,俾能使學員充分體會了解能將所學融會貫通,適應目前市場之需求。 二、灌輸自我認識發揮自我專長,店務經營管理、職場安全與化妝品法規、談判技巧、職場倫理、情緒管理、顧客開發,溝通技巧,成本控制時間管理等概念。 2.技能: ㄧ、專業技法與工作結合,達到營業品質提升,建立良好的生涯規劃,使具有就業性之整體造型設計、專業技能及熟練職場技能。 二、培養正確優質的髪藝造型技術、時尚彩妝技能、修整養護,等相關技能與行銷搭配應用,並能迅速輔導就業。 3.品德: 培養做事熱忱、耐心與細心的態度,在待人處世方面要易相處刻苦耐勞合群之精神,讓學員成為一位做事積極、不怠惰,誠實為本,人格、品德並重的專業人員。
就業展望:專業技能的訓練,可以協助失業者取得手作的技能,激發個人創意,創作屬於個人獨特性創意,讓學員能快速進入職場,轉介網路無店面行銷,設立行動式美髮,新娘秘書,造型設計的手法. . .等,進而投入美髮職場,更可為自行創業作準備。
課程內容: (1)教務管理規定(1小時)-學員權利義務說明
(2)勞動法令(3小時)-勞動基準法相關法規
(3)性別工作平等課程(3小時)-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法規
(4)人際關係與團隊合作(2小時)-人際關係互動技巧
(5)說話藝術與溝通技巧(1小時)-口語表達訓練
(6)工作職場倫理(1小時)-工作職能分析與責任
(7)面試與求職技巧(1小時)-面試注意事項
(8)履歷技巧與撰寫(1小時)-履歷表撰寫規則
(9)職涯規劃(2小時)-職涯規劃與人生
(10)就業市場趨勢(3小時)-就業與求職資源管道
(11)頭型與設計基礎概要(6小時)-頭型與設計基礎理論
(12)沙龍門市經營與管理(6小時)-連銷美髮產業特性
(13)造型設計概念(6小時)-髮型造型設計概念
(14)包頭概念(12小時)-包髮基礎概念
(15)剪髮概念(12小時)-剪髮概念
(16)燙髮概念(12小時)-燙髮基礎概念
(17)染髮概念(12小時)-染髮概念
(18)編髮概念(12小時)-編髮基礎概念
(19)髮型設計基礎實習(11小時)-髮型設計理論
(20)吹髮整型基礎實務(11小時)-吹髮整型設計理論
(21)染髮造型基礎實務(11小時)-染髮造型基礎應用
(22)包頭基礎實務(12小時)-包髮基礎實務
(23)剪髮基礎實務(12小時)-剪髮基礎理論
(24)剪髮設計實務(12小時)-剪髮設計理論
(25)燙髮基礎實務(12小時)-燙髮基礎理論
(26)燙髮設計實務(12小時)-燙髮基礎與設計理論
(27)編髮基礎實務(12小時)-編髮基礎應用
(28)編髮設計實務(12小時)-編髮設計應用
(29)頭皮舒壓與調理實務技巧(12小時)-頭皮舒壓技巧與解說
(30)百元快剪實務演練(24小時)-快剪技術設計應用
(31)美髮丙級證照技能模擬(24小時)-美髮丙級基礎實務
(32)創新與設計實習(24小時)-綜合造型創新與設計實習
(33)綜合應用實習(23小時)-綜合造型創新與設計成果
年 齡 :15以上即可
學 歷 :不限
兵 役 :不分
其他條件 :年齡:年滿15歲以上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性別:男女兼收
適訓對象:對美髮美容相關有興趣之失業者。
自行報名 : 錄訓機制:依「甄選錄訓」方式辦理。
甄試方式 : 筆試,口試
權益說明 :
職前訓練各項身分別參訓權益說明: 一、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別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2.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1.獨力負擔家計之失業者
2.中高齡之失業者
3.身心障礙之失業者
4.原住民之失業者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6.長期失業者
7.二度就業婦女之失業者
8.家庭暴力被害人之失業者
9.更生受保護人之失業者
(三)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1.具有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失業者
2.外籍及大陸地區配偶之失業者
3.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5.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6.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7.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8.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9.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10.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11.逾六十五歲之失業者
12.性侵害被害人之失業者 二、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1.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2.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3.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4.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二)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份別
1.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1)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報名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甄試錄訓後,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工保險局發放。
(2)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如同時具有下列第2-8項所列身分者,應優先以非自願離職身分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撥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系統會持續勾稽至結訓後2年,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之情形,將撤銷及追繳已領取之津貼。
2.獨力負擔家計之失業者
3.中高齡之失業者(開訓當天需年滿45歲)。
4.身心障礙之失業者
5.原住民之失業者
6.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7.長期失業者
指連續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並於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8.二度就業婦女之失業者
9.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之失業者
10.更生受保護人之失業者
11.外籍及大陸地區配偶之失業者 三、前述各項身份別需經各主辦單位依法認定後始得生效。 |
其他說明 : 上述甄試方式及主要內容逕洽承訓單位。
備註 : ★★★★★【流行男女快剪創業班】報名地點:新北市鶯歌區鶯桃路670號2F;電話:0920-550989 02-267-00329★★★★★報名地點請逕洽培訓單位( (23877)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1段71之5號;0952960756;02-26687732#11 )